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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顯司法親民便民特質
時間:2019-10-09 瀏覽:563 來源: 作者:

      來源:《人民法院報》2019年10月01日第13版  特刊04


      2013年,“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被明確為人民法院工作主線。這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規(guī)律、理念的高度概括,體現(xiàn)了人民期盼和施政所向的高度統(tǒng)一。相對于歐美國家而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模式具有鮮明的價值立場、民族特征與時代特色。


      第一,更加注重實質公平。歐美司法模式遵循實證主義法律理念,強調法律與道德的區(qū)分,甚至淪為拘泥于法律條款文義的“形式主義法治”。在我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出,要“為懲治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嚴重失德敗德行為,提供具體、明確的司法政策支持”,體現(xiàn)了我國社會主義司法之鮮明的“實質公平觀”。


      第二,更加強調親民便民。歐美司法模式崇尚法律家的“貴族形象”,強調法官、檢察官等法律家職業(yè)階層與社會民眾刻意保持距離。在我國,從革命時期的“馬錫五審判方式”到當前人民法院力克立案難、決戰(zhàn)執(zhí)行難等等,均凸顯了我國社會主義司法的親民便民特質。


      第三,更加彰顯時代精神。歐美司法模式富有“保守主義”精神,強調“先例拘束”或者“法典編纂”,彰顯法律規(guī)范的穩(wěn)定性。而我國司法機關則全面踐行司法為民宗旨,近年來知識產(chǎn)權法院、跨行政區(qū)劃法院、互聯(lián)網(wǎng)法院、金融法院等新的司法機構不斷創(chuàng)立,彰顯了與時俱進的時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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