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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學“第三屆文化強國論壇”暨“文化與旅游融合發(fā)展的法律保障”理論研討會開幕式致辭(二)
時間:2018-07-20 瀏覽:731 來源:文化法治前沿 作者:


中南大學“第三屆文化強國論壇”暨“文化與旅游融合發(fā)展的法律保障”理論研討會

開幕式致辭(二)



朱兵(全國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文化室主任

尊敬的蔣書記、王司長、陳主任、肖廳長,各位領導、專家:

    上午好!很高興再次來到長沙。首先向中南大學的邀請表示感謝,向第三屆文化強國論壇的順利召開表示祝賀!

中南大學文化強國論壇召開文化與旅游融合發(fā)展的法律保障理論研討會非常及時,也非常重要。是在國務院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之后,文化法學屆第一個以文旅相融合的法治建設為主題召開的專門理論研討會。匯集了全國相關法學理論界的精英學者,還有咱們有關部門負責人也出席了會議,大家都要在會議上做重要的發(fā)言和講話,這對我作為長期從事文化立法工作的實踐者來說也是一次難得的學習機會。所以在此再次感謝中南大學校領導、中南大學法學院還有文化法研究中心的各位老師,還有湖南省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的陳主任和湖南省文化廳的肖廳長,以及其他一些同志。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的文化強國建設穩(wěn)步推進。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文化興國運興,文化強民族強。沒有高度的文化自信,就沒有文化的繁榮興盛,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近年來,黨中央非常重視文化建設與文化立法工作。從2017年1月開始,中央兩辦印發(fā)《關于實施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傳承發(fā)展工程的意見》2016年《電影產業(yè)促進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2017年《公共圖書館法》連續(xù)出臺,今《英雄烈士保護法》全票通過。今年五月,中共中央印發(fā)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guī)劃》,明確指出要“發(fā)揮先進文化育人化人作用,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近幾年中國文化立法進入了“快車道”,文化法治意義十分重大,備受關注。剛才蔣書記也提到了,中南大學順應時代潮流,率先成立中國文化法研究中心,設立全國首家文化法學碩士學位點與博士學位點,舉辦“文化強國論壇”系列會議,為國家文化法治建設貢獻力量,值得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今年,中共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關于機構改革的方案由全國人大通過后正式公布,其中明確規(guī)定:“為增強和彰顯文化自信,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fā)展道路,統(tǒng)籌文化事業(yè)、文化產業(yè)發(fā)展和旅游資源開發(fā),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和擴大中華文化影響力,將文化部、國家旅游局的職責整合,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蔽幕c旅游部組建以后,文化旅游融合發(fā)展過 程出現(xiàn)了一系列法律上的難題,尤其是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與合理利用如何兼顧,文化遺產的活化利用與旅游產業(yè)的文化品質提升等等方面,均涉及到我國現(xiàn)行文化立法與旅游立法的很多內容,急需研究破解?;诖朔N考慮,我建議本屆論壇主題確定為“文化與旅游融合發(fā)展的法律保障問題”,得到了中南大學中國文化法研究中心的積極響應。今天,本次會議成功召開,各位法學界、旅游學界、文化產業(yè)、旅游產業(yè)的專家匯聚一堂,共同研討文化與旅游融合發(fā)展的問題,意義十分重大!

在這兒我也想談一點我個人看法。首先要重視文化與旅游的重要意義,機構的調整不是部門的簡單結合,或者簡單的精兵簡政,我們要看到其中對我國社會經濟發(fā)展,尤其是文化建設在新時代國家戰(zhàn)略中深層次的含義。這次機構調整充分地體現(xiàn)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要解決這樣一個矛盾,文化和旅游融合發(fā)展是一個順理成章的過程。

還有一個就是我們要體現(xiàn)新時代的文化使命,黨的十九大報告已經提出了新時代的兩個一百年目標,到了2050年要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綠色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所以我們的機構調整和這一目標也是緊密相關的。另外還有一個就是國民經濟產業(yè)結構的調整,文化消費比重的上升,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愿望也越來越高,文化消費總量的增長以及在消費總支出占的比重是衡量國民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消費重點向文化教育的傾斜是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內容。還有一個方面就是要正確把握新時代下旅游的內核和形式。我們理解旅游的實質是什么?它是物質享受還是精神享受,還是二者兼有之。文化是旅游的實質,旅游是文化重要的載體和傳播形式,旅游的文化精神、價值、效益是對傳統(tǒng)旅游作為經濟產業(yè)的根本扭轉,要看到這一點,所以我們要從認識層面、理論層面、實踐層面、法治層面來深刻地體會這次國家機構調整,理解文化與旅游相融合的重大的現(xiàn)實性意義。所以我們在法治建設上要打破傳統(tǒng)的文化和旅游在立法認識思路上的分野。過去的旅游立法主要是經濟立法,現(xiàn)在文化與旅游的融合實際上對文化與旅游之間的重大關系的調整。所以我們要深深認識到文化建設五大體系與旅游的關系,旅游的文化實際上面臨著一個重大的改造運動,它在產品,在品牌,在宣傳廣告等等方面都與文化要緊密的相融合,所以我們在公共文化,在文化產業(yè),在文化遺產保護,在網絡文化等法律中,如何實現(xiàn)與旅游的融合,現(xiàn)行的文化法律關系和理論的拓展,比如文化權益的保障和實踐,我們都不能僅僅局限在傳統(tǒng)的文化設施建設和傳統(tǒng)文化的認知。在這一方面,我認為存在巨大的空間,值得法學界探索。那么這次會議,我認為是一個非常及時和重要的會議。通過這次會議,也使得我們進一步梳理各方面的關系,所以希望中南大學中國文化法研究中心不負厚望,繼續(xù)努力,為我國文化強國建設再立新功!預祝會議取得豐碩成果!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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