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 會員登錄
會員登錄

會員賬號:

登錄密碼:

當前位置:首頁文化學術活動文化學術活動
如何防范惡法的產(chǎn)生?——中國文化法研究中心開展立法理論研討
時間:2017-06-05 瀏覽:954 來源: 作者:

國家需要良法善治,但是惡法卻如影隨形。如何在立法階段避免生產(chǎn)立法、惡法產(chǎn)生之后如何發(fā)現(xiàn)并克減之等成為理論和實務界共同關注的話題,本次立法學公開課也展開了對這些問題的深入討論。

2017年6月1日上午10點整,由中國文化法研究中心組織的立法理論與實務第二次公開課在法學院123立法實驗室順利進行。本次公開課主題為“立法如何避免生產(chǎn)惡法?”主講人為中南大學法學院王進文博士,與談人為中南大學中國文化法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周剛志教授和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戴少一副主任。中南大學法學院楊清望副教授主持了討論,參加課程的還有法學院三十五名選修課本科生以及部分博士生、碩士生等。

 

楊清望老師介紹了這次講課主題的背景以及本次授課教師的相關研究。楊清望老師指出,惡法是一個古老而嶄新的話題。王進文老師的文章《惡法芻議:法治與正義的落差》就是這一話題的最新代表作。而與惡法相對應的是良法,周剛志教授十多年前就在此有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良法價值構造論》等力作。戴少一主任長期參與和領導地方立法工作,具有豐富的立法實踐經(jīng)驗。所以,本次課程希望從正與反、理論與實務的雙重對話中對惡法如何產(chǎn)生、如何避免等系列問題展開針鋒相對的深入探討。


主講人王進文老師從“惡法是如何產(chǎn)生的”這一具體問題入手,提出“法治與正義的落差就是惡法產(chǎn)生的空間”這一重要觀點。他從三個方面講解和論證了這一觀點:第一,惡法的產(chǎn)生與法秩序有關,而法秩序又是特定政治秩序的組成部分;第二,因為有特定政治秩序的根本之惡的存在,所以我們需要明白惡法化之后的個人責任;第三,立法能夠做到的只是盡量克減惡法,而自由價值之下的價值多元主義是必然的選擇。

 

 與談人周剛志教授認為:惡法之源頭,從立法者的主觀方面來看,可能主要源于某種絕對價值觀,或者是對于某種正義觀過于執(zhí)拗。譬如,中世紀時期的宗教裁判所所適用的規(guī)則;又譬如,希特勒的種族主義正義觀;等等。但是,除了進文博士法律價值論視角之外,我們也需要探討規(guī)范實證主義和社會實證主義的“惡法觀”。在規(guī)范實證主義者的理論視角中,惡法之產(chǎn)生,主要源于法律淵源的混亂(如道德入法),而導致法律規(guī)范秩序的紊亂。在社會實證主義的理論視角中,惡法之產(chǎn)生,主要源于法律與現(xiàn)實的疏離、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對峙,導致立法本身對于社會傳統(tǒng)秩序的破壞。從立法層面來講,為了避免惡法之產(chǎn)生,考慮三大法理學流派的“惡法觀”,我們可以考慮設置三種“惡法”防范機制:第一,為了避免某種絕對價值觀念的誤導而使立法者忽略其他法律價值,我國需要建立和健全立法聽證制度;第二,為了避免法律淵源的混亂和法規(guī)體系的紊亂,維護法制的統(tǒng)一性和完備性,我國需要建立健全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制度;第三,為了確保法律有效實施,以及法律實施效果的“正價值”,我國需要建立健全立法前評估制度與立法后評估制度。


戴少一主任則從立法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出發(fā),提出了四個基本觀點:第一,“邪惡盛行的唯一條件是善良的沉默”,惡法不被驚醒尤為可怕。他通過列舉《勞動教養(yǎng)暫行管理辦法》實施多年未被反思這個例子說明了這一點;第二,惡法產(chǎn)生的一個直接原因在于以法治之名行人治之實,所以必須從體制上鏟除惡法產(chǎn)生的溫床;第三,立法中惡法的產(chǎn)生根源在于部門利益的爭奪,對“利益至上”和“階層固化”現(xiàn)象進行破局是避免生產(chǎn)惡法的關鍵;第四,我們作為法律人,應該堅守良知和正義的

底線。


 三位老師的精彩發(fā)言結束后,楊清望老師做了總結。他認為,學術研究有兩種基本方法:一種是思辨式研究方法,一種是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思辨式研究啟示哲理,屬“貴族式研究”,是成就大方之家之道;社會科學研究解決問題,是“問題導向和科學論證”,體現(xiàn)了大學學者學術研究與服務社會的責任擔當。前者以王進文老師今天的演講內(nèi)容為代表,后者以周剛志教授今天的演講內(nèi)容為代表。兩位學者從不同的側面對惡法進行了精辟的闡釋,也為立法中惡法之避免提供了有益的思路。進文老師試圖從對政治秩序為惡的定性中啟示惡法的克減辦法,但是其直接跳過憲法和法律而尋求到個人責任之途和自由價值依歸,這是否本身就直接無視了經(jīng)典自由主義對憲法法律與自由之間內(nèi)在關聯(lián)的思考?而且個人責任究竟是法律責任還是道義責任?法律責任需要落實,道義責任訴諸內(nèi)心。法律在此似乎不是價值的歸屬,由此靈魂與道義成為安放無奈的家園。而剛志教授作為憲法專家,卻也跳過憲法去尋找具體的方法,這也確實耐人玩味。總而言之,今天的課程盡管似乎沒有對惡法的判斷標準以及如何避免惡法提供直接的武器,但是卻深深擊中了惡法之源,對立法如何避免生產(chǎn)惡法提供了必要的參考,相信可以成為繼續(xù)成長起來的立法者不斷思考的起點。

 

 在專家講評過后,唯一一個提問機會給了邱子威同學,他針對王進文老師所說的“立法—法治—正義的逐級落差導致法的邪惡性不可避免”提出了如何減少落差的問題,得到了王進文老師的細致回答。最后,本次持續(xù)了兩個半小時的課程在熱烈的掌聲中結束。

公開課結束后,同學們在立法學微信群又進行了新一輪的激烈討論,集中討論了“何為惡法?”“良法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何避免產(chǎn)生不良后果”“中南大學晨練規(guī)定是否屬于惡法”等問題,在得到楊清望老師解答后,進一步加深了理論認識。


 

(撰稿人:薛琰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