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 會員登錄
會員登錄

會員賬號:

登錄密碼:

當前位置:首頁文化學術活動文化學術活動
我國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學理化與法治化芻議
時間:2016-04-13 瀏覽:984 來源:中南大學中國文化法研究中心 作者:胡平仁

    

    首先講下為何做這個選題。2013年以來我國意識形態(tài)的情況愈來愈復雜,矛盾越來越尖銳。盡管當前很多人對經(jīng)濟下行憂心忡忡在我看來,我們對經(jīng)濟工作有目標、有出路、有共識,大家對創(chuàng)新驅動走向基本形成了共識。但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我們不僅沒有共識而且發(fā)生了嚴重的撕裂。2014年底和2015年初時,我們的孔子學院被很多國家停止甚至取締,針對國外批評我們輸出價值觀念的說法有關部門的回答是“我們是輸出文化而非價值觀念”。但任何一種文化的內(nèi)核就是價值觀念,我們本應當提出我們輸出的就是價值觀念而非躲躲閃閃不予承認,沒有哪一個國家只輸出文化而不輸出價值觀念。胡錦濤主席有關世界和諧的理念互惠互利、和平共處的理念,不都是我們的價值觀念嗎?正是這些價值觀念的輸出奠定了我國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力,明顯有別于以前的錢權理念,用錢權、軍事或政變的方式輸出的所謂的自由民主的理念。對此,我們有些模糊的觀念需要澄清。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共有三次尖銳的思想斗爭,一是80年代,二是90年代,三是2012年以來,但三次的斗爭都很相似,尤其是左派的觀點。左右兩個極端構成了我國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基本格局。但此處左右僅指兩個極端,而不含褒貶。一個安全穩(wěn)定的社會是一個橄欖形的社會,其實放之意識形態(tài)領域一樣如此。兩個極端的勢力應允許存在但居于主導地位的應該是中間力量。第二部分是吸納民智,做好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頂層設計。三是重視學理,抓住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兩個基本點。事實與邏輯。四是力戒教條,激活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創(chuàng)新精神。要適時提升,引領意識形態(tài)工作走向法治,主要涉及四個問題一是確立方向,二是劃定底線三是整合多元,四是規(guī)范手段。





     來源/文化法治前沿

主編/周剛志

策劃/陳云良

編輯/劉佳威

【文化、法治】







分享到: